敦煌市生活垃圾收集新规出炉
日期:2025-07-27
根据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宾馆、饭店◆■、餐馆、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、时间等要求,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;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至垃圾中转站,禁止随意倾倒★◆◆■、抛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。
沿街果皮箱收集每天5:30-24:00■◆■■,安排果皮箱收集车在各街道巡回收集果皮箱内垃圾;旅游旺季(6月-9月)安排垃圾压缩车每晚20◆★★◆:00-次日2:00沿街巡回收集(详见附件2:夜间巡回收集点位及收集时间表)■★■。如沿街商户夜间有生活垃圾投放需求■★■■★,看到收集车辆可随时招手示意,将垃圾投放至收集车内◆◆■,严禁将垃圾随意堆放至商铺门口、路边、果皮箱周边、树池等公共区域★◆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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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★★■◆★,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★★◆◆◆★,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,现就生活垃圾收集事宜通告如下:
沿街垃圾点收集每天早上5:00-7:30★◆■★◆★,安排垃圾压缩车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(详见附件1:部分收集点位置及收集时间表)★★★■◆。各小区、商铺、宾馆如有垃圾投放需求,需自行在收集时段将垃圾送往收集点,待垃圾压缩车到达后投放至车内。各小区物业、商户◆■◆★★■、宾馆等垃圾运送人员需严格遵守垃圾收集时间,严禁在垃圾压缩车到达之前沿街随地倾倒垃圾。
美丽的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,整洁的环境需要大家用心呵护★■■◆■。爱护环境★◆■■,保持卫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有的义务■■,请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居民积极配合,在垃圾收集时段内将垃圾运送(投放)至收集车辆,杜绝垃圾落地★★◆◆。让我们携手并肩◆★■,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和经营环境。
对宾馆■◆★、饭店、餐馆、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■◆■◆◆、抛撒或者堆放垃圾的,初次进行督促劝导,引导其规范投放垃圾,不听劝导者将在相关平台进行曝光,并根据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、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■◆◆,对个人处以最高200元罚款,对单位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。
目前我市运行的垃圾中转站有两座,第一中转站位于党河东路北段热源厂南侧(24小时开放);第二中转站位于西城区热源厂南侧(8■■■★:00-18★★★:00开放)。如有生活垃圾投放需求,可自行将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■◆■■■。